近日
信用中国(陕西)通报
陕西5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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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女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雁塔女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未做到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未按规定填写就诊患者门诊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的规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0000元。
西安仲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仲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为患者进行静脉抽血时,未按照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中的《查对制度》,对一次性注射器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详细核实,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南郑百姓中西医结合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郑百姓中西医结合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第166项的规定,决定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渭南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渭南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
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
富平朱老大骨伤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富平朱老大骨伤医院生产、销售劣药,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350元整。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