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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交局:人行道或公路上骑行电动行李箱属违法行为

2024-06-28 13:50 阅读量: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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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行李箱。(图:iStock)

早前有民众在日本的人行道骑着电动行李箱而被指违反条例。我国陆路交通管理局表示,在本地,人们也不允许在人行步道或公路上骑行电动行李箱。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一名留学日本的中国女子在大阪的人行道上骑着电动行李箱,女子可能因为无照驾驶而被提控。

陆交局回复询问时表示,电动行李箱被归类为个人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必须符合我国标准,包括重量、宽度和最高时速,并通过 UL2272 消防安全标准认证,才能在脚踏车道上使用。

另外,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不得在人行步道或公路上行驶。

根据陆交局官网提供的信息,只有获得UL2272认证的个人行动辅助工具才获准在脚踏车道上行驶,而在公共道路上使用非 UL2272的个人行动辅助工具属于违法行为。

初犯者若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或最长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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