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1 11:31 阅读量:3k+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服务保障‘挑大梁’ 检察机关在行动”特别报道
13.7万亿经济体
背后的“检察推力”
江苏:依法履职服务保障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
江苏汇通江淮,畅达黄海,以占全国1%的陆域面积、6%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0%以上的经济总量。2024年全省经济总量13.7万亿元,经济总量、区域创新能力均位居全国第二。
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江苏分量很重。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要把握好挑大梁的着力点,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阳春三月,莺飞草长,记者走进江苏多地检察院,感受检察机关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生动实践。
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帮企业“止痛”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盐城市大丰区的A公司。A公司是国内高端热处理龙头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在公司的无人化智能热处理车间智能生产线上,真空高压气淬炉、预抽真空氮化炉等设备正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加工各种热处理高端产品,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
“高科技企业最担心商业秘密遭泄露,如果不依法处理,会引发效仿,影响企业发展。”A公司董事长有感而发。此前,A公司董事王某某将非标设备采购信息违规披露给其他公司和个人,造成公司损失210万元。
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商业秘密属性、鉴定是办理此类案件的难题。大丰区检察院借力热处理领域专家“外脑”,认定采购信息为经营性信息秘点,促使王某某认罪认罚并赔偿全部损失。
就在上个月,该院办理的另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也判决了,遭到侵权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B公司总经理专门致信该院:“有法律保护,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投入研发,撸起袖子加油干了!”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要素’,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案件是检察机关办理的重点,也是难点。”江苏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孙勇介绍,江苏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关键核心技术、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对每一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都依法介入、引导侦查。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院一方面加强案件督办,另一方面加强类案指导,针对各地在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于2023年12月,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签《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对商业秘密属性、鉴定、管辖、刑民交叉案件等15类问题作出指引。江苏省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逐年上升,2023年、2024年分别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9件18人、11件26人。
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
净化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是企业发展的“噩梦”,不仅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危害科技创新,也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无锡市新吴区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L公司就遭遇过这样一场“噩梦”。2023年1月,L公司在准备上市期间,被商业竞争对手恶意提起诉讼,上市工作被迫中止。L公司向检察机关反映后,无锡市检察院和新吴区检察院迅速对该诉讼行为开展调查,发现所涉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且提起诉讼的时间节点和诉讼标的金额明显异常,滥用诉权排挤、打压竞争对手的意图十分明显。
在江苏省检察院指导下,无锡市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法院发出提示函,阐明构成恶意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还向L公司释明相关法律,告知依法维权途径。2023年4月,L公司以提起反诉的方式获得法院支持。无锡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公司诉讼请求并赔偿L公司40万元相关损失。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苏州高新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落户地,专利成果丰硕。“在海量专利诉讼面前,检察监督犹如大海捞针。我们结合办案实际研发了专利恶意诉讼监督模型。”苏州高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赵如滨告诉记者。
“利用人工智能,提取专利侵权纠纷案涉文书中的专利号、诉讼时间节点等要素,与专利信息数据库进行碰撞,精准识别案涉专利权是否有效。”赵如滨介绍,模型输出线索后,再调阅诉讼卷宗、专利审查材料等,即可实现精准办案。截至目前,该院根据模型推送的线索,经分析研判共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建议终止执行2件。
今年2月,苏州高新区检察院探索将模型功能辐射范围由助力检察机关“诉后打击”向服务企业“诉前预判”延伸,帮助企业防范专利恶意诉讼。
如今,江苏省检察机关已将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作为工作重点,坚决遏制恶意起诉、虚假诉讼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组建保护联盟
护航区域创新发展
当前,区域协调发展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跨区域司法执法协作也成为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在江苏,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深入,加强跨区域司法协同也成为江苏省检察机关的重要发力点。
“2024年4月,由南京市检察机关牵头组织苏皖两省11家检察院参与的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盟(下称‘保护联盟’)就这样‘应运而生’。”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曲莎莎介绍,2021年4月,江苏、安徽省政府联合印发《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2023年,南京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
保护联盟成立一年来,参与单位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跨区域协同保护、促进执法司法标准统一协调、人才交流培养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并取得进展。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主任段里鹏对此深有体会:“2024年7月,我院在办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在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的协助下,共同解答了芜湖一家遭遇侵权的上市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困惑,帮助企业维权;这一年9月,与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等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防侵权提示与保护策略’研讨会……”4月11日,当记者问及保护联盟的成效时,段里鹏一口气举了好几个案事例。
类似的司法协同,江苏省检察机关还有不少。沪苏浙皖检察机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相继联合制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关于共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的若干意见》等协作文件;苏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线九城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会,共同签署《行刑双向衔接跨区域协作意见》《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审查指引》;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会同山东、河南、安徽毗邻区基层检察院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跨区域协同保护工作格局。
…………
科技创新永无止境,司法保护“永不竣工”。从聚焦企业痛点、司法难点到上下一体履职,再到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江苏省检察机关的护“新”力量不断聚合增强,助力江苏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乐章越来越澎湃。
深化综合履职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
国网无锡供电公司电缆运检中心
主任、党支部副书记何光华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全省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令我印象深刻也备受鞭策。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电力科技人员,我多次在检察活动中见证了江苏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切入点,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为。希望江苏省检察机关继续聚焦“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目标定位,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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