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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讨99万元贷款案续审 蔡深江称加入新传媒前已转让股权

2025-01-10 21:04 阅读量:4k+

华人号:新·资讯

答辩人蔡深江(左)和李冠芳(中)以及起诉人任新武。(图:Wallace Woon/CNA、档案照)

两名资深媒体人被原籍中国的生意伙伴起诉追讨99万元贷款案续审,蔡深江和李冠芳庭上表示,蔡深江加入新传媒之前, 已经把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合作伙伴李冠芳。但两人都忘了通知起诉人,直到约两年后和对方洽谈续约一事时才告知。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已移居加拿大的原中国籍男子任新武,2017年在本地投资99万元,与本地两名资深媒体人蔡深江和李冠芳开公司鹤鸣控股。

根据三方的合作协议,99万元的起步资金由任新武出资,以无担保、免利息的贷款方式借给公司,为期三年。蔡深江和李冠芳则以投入管理和智慧产权来拥有公司股份,其中蔡深江占35%股份,但他的股份由李冠芳代为持有,李冠芳则享有剩余的30%股份,公司业务主要由李冠芳管理。

任新武无法直接参与管理公司,于是另外找了个代理人黄明婧担任董事和代持股权,公司业务由李冠芳和黄明婧一同管理。

原本运营良好的公司,后来遭冠病疫情重创。任新武于是在2020年9月向法庭申请清盘,同时也向法庭申请蔡深江和李冠芳破产。公司在2021年初被清盘,但蔡深江和李冠芳的破产申请被法庭驳回,判任新武败诉。之后,任新武又在2023年7月,以他们经营不善,导致他蒙受亏损,再次入禀高庭起诉两人,向他们追讨最初他借给公司的99万元款项。

两资深媒体人分别是曾任已停刊的《联合晚报》总编辑蔡深江,和曾出任新加坡报业控股华文媒体集团数码策略总监的李冠芳。蔡深江目前是新传媒华文新闻和时事节目总编辑;李冠芳目前是个自由工作者。

案件去年11月在高庭开审后,本周续审,诉方的证人都已完成答辩,李冠芳和蔡深江截至今天(10日)也都已完成答辩。

同意公司而非个人偿还贷款

几天的审讯也揭露蔡深江和李冠芳一直都同意鹤鸣有义务偿还任新武的款项,并一直尝试和他协商要如何偿还。

李冠芳答辩时表示,贷款的协议是三年,但不幸的是公司的财务到合约即将到期前因冠病疫情陷入困境,她当时曾尝试和任新武就偿还贷款一事协商,但两人没办法达成共识。 她说任新武当时执意要她清空公司的款项偿还,但公司当时仍有一些债务必须先还清,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她无法按照任新武的意思去掏空公司。

另外,任新武也坚持要把贷款条款转为个人担保,这是她无法接受的。

李冠芳还说她为了减少公司的开支,甚至不惜裁掉所有员工,包括她自己。“我当时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救公司,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蔡深江也说,他得知李冠芳和任新武就偿还贷款一事无法达成共识后,尝试帮忙和任新武协商,和他通话长达三个多小时。根据早前的庭审,任新武私下偷偷录下有关谈话,并“断章取义”指蔡深江要抵押房子还债,但蔡深江驳斥那是他作为朋友,愿意抵押房子借给他100万元应急,而不是还债。

蔡深江表示,他和李冠芳一样认可公司应该还钱,但这是公司的责任而不应是他们的个人责任。

蔡深江:起诉人坚持要我持股

蔡深江答辩时,亲自揭露是他牵线介绍起诉人和李冠芳认识,三人也建立友情,见面几次后谈及合伙做生意一事,他最初没想要参与,而是起诉人坚持要他持股,他才答应成为股东之一,不过他承认签署合作协议时并未在意有关股权转让有关条款的细节。他指自己签署任何合约如信用卡或者房贷时通常不会很仔细阅读每项条款细节。

他说:“我必须承认,我在签银行信用卡、房屋合约的时候,都没有把每一条款读完。”

根据庭上曝光的条款细节,三个合伙人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人。但又有另一条款指公司成立首三年里不得转让股份。

蔡深江说,他在2018年决定加入新传媒时,就提议股权转让给李冠芳,后者找来他们的一个共同朋友廖明辉来做见证人。

“没有参与管理公司”

李冠芳在答辩时也说,蔡深江在2018年初表示他将加入新传媒,在他正式展开新工作前,她就找朋友见证他们签署了股权转让书,在那之后,蔡深江就没有再参与管理公司,而是她和黄明婧携手管理的。

廖明辉今天(10日)出庭供证,亲口证实蔡深江和李冠芳在几年前的一天傍晚到他位于后港的住家楼下找他,让他见证他们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书。他曾在鹤鸣的子公司担任活动项目经理,公司关闭后,他目前是个自由工作者。

诉方律师问蔡深江,他既然已转出股权,却没有通知任新武也没有退出股东之间的群聊,显示他仍参与管理公司。

蔡深江反驳说,他的角色只是出点子和提建议,没有参与管理公司,而没有退出群聊是“大家还是朋友,承蒙朋友关照,没有把我踢出群组,我就扮演打打气、加加油的角色。”

他也说,发到群组里的公司文件如财务报表等附件,他都没有打开来看,不清楚公司的业务和财务,一直到大约2020年时,他得知公司财务陷入困境后,介绍了一个会计顾问陈辉明给李冠芳,让他们探讨如何让公司起死回生。

陈辉明后来和同事合力做了一份报告,针对公司的财务和重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但任新武后来已认定公司无望回春,清盘了公司,也分别向蔡深江和李冠芳发出法定追债信(statutory demand)和申请他们破产,展开系列法律诉讼,不过这些都被法庭驳回并败诉。

任新武之后又在2023年7月再次入禀高庭起诉两人,向他们追讨最初他借给公司的99万元款项,也就是目前仍在审理的这起诉讼案。

陈辉明今天(10日)也出庭答辩,解释如何根据鹤鸣公司当时的状况作出一份报告和提出重组建议。

案件将在本月21日续审,陈辉明的同事将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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