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8 11:45 阅读量:8k+
华人号:新·资讯本地一名道姑和一名道长指道教总会毁谤,损坏他们的名誉,要求道总道歉赔偿,国家法院今天(8日)裁定他们败诉,且必须赔偿道总至少6万5000元。诉方表示,正在考虑是否上诉。
起诉新加坡道教总会的是刘爱芳(Lou Ai Pang)和高荣骏(Kow Jong Tsuan),他们曾分别是道教青松观(新加坡)的主席和灵宝皇坛的总务,他们的代表律师是Louis Lim & Partners的林喜团律师;道总的代表律师则是JL Law Chambers LLC的李宪聪律师。
这起民事诉讼案2023年10月25日在国家法院开审,经过历时八天的审讯,法官今天做出裁决。
两名起诉人是因两起事件而对道总产生不满,因而展开诉讼,其一是道总会长陈添来2020年9月在第16届理事会选举会议上的发言,被指影射他们涉及不诚实和行为不当。
两名起诉人没有出席这场理事会选举,有出席者事后将会长的发言录音发给他们,他们听了之后认为会长的发言是在影射他们,诋毁了他们的名声。
根据法庭文件,这些言论包括指高荣骏出席一些祈祷会时都收红包,但红包没给回道总,还指他们在管理自己的道观时把事情做到不三不四、一塌糊涂等。
针对这起事件,法官认为诉方没有厘清真相,也没有事先要求发送简讯给他们的人出庭作证,就提出诉讼,因此没有尽举证的义务。
另外,两名起诉人也对道总在报章刊登的一则通告感到非常不满。
根据道总在2020年刊登的通告,道教青松观(新加坡)的主席和灵宝皇坛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解散理事会,并在社团注册局取消注册,道总按章程取消两间宫庙的会员资格。
通告也提到,刘爱芳和高荣骏不能代表道总参与任何宗教活动,两人的宗教活动也与道总无关。
两人指道总对人不对事,让他们面对其他道友的排挤,但法官不认为通告内容具有毁谤成分。
法官最后裁定,表面证据不成立,诉方败诉,必须赔偿道教总会6万5000元以及其他费用。
刘爱芳和高荣骏在庭上闻判后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步出法院。高荣骏受访时说,案件还有一些细节可能没有被考虑在内,他正在考虑是否上诉。
早前以辩方证人身份出庭的道教总会会长陈添来则没有出庭。道总的代表律师表示,这起案件已经审理了三年,诉方的指控如今完全被驳回,正义得到伸张,道总为此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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