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6 20:06 阅读量:1.5万+
华人号:社会万象3月1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4年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3月19日14时37分,呼北高速公路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3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89万元。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务院安委会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李汉玉处于疲劳状态驾驶机动车,进入隧道后超速行驶、未开启车辆前照灯,致使车辆碰撞隧道墙壁。
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前一天,驾驶人李汉玉夜间休息时长仅为4小时49分钟。事发当天3月19日04时41分启动车辆至14时37分事故发生,在9小时56分钟内一直由一人驾驶车辆,共驾车6小时58分钟,在此期间有疲劳驾驶行为,在云丘山景区停留的2小时39分钟期间,其跟随旅行团游览,且在午餐后未休息直至事故发生。
涉事企业嘉骏运输公司存在问题
调查报告显示,豫AP8809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的登记所有人郑州嘉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嘉骏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安全管理人员只挂名不履职。嘉骏运输公司“两类人员证”持证者有5人,经调查,“两类人员证”只为应付相关部门检查,未实际履行安全员职责,其中三人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但均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另外两人不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未配备专职监控员,未落实动态监督管理制度。豫AP8809号车驾驶人李汉玉使用他人(张春雨)身份信息识别卡疲劳驾驶预警后,更换为本人身份信息识别卡继续驾驶,规避疲劳驾驶报警,监控员未能发现;李汉玉驾驶豫AP8809号车未按包车牌线路行驶,监控员未发现。
违规修改动态监控平台限速阈值。嘉骏运输公司为减少超速报警记录,向车安达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取消分路段限速,将公司所有车辆限速阈值统一修改为100km/h。“3·19”事故中豫AP8809号车进入西家塔隧道时行驶速度84.6km/h,超过呼北高速西家塔隧道限速80km/h的限速值,导致肇事车辆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而未产生超速报警信息。
违规获取包车客运标志牌。嘉骏运输公司向郑州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供豫AP8809虚假包车合同、驾驶员信息、行程单,违规获取包车客运标志牌开展包车客运活动。
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豫AP8809号车2023年8月份、12月份未进行二级维护,晟鑫公司为其出具两份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责任人员和单位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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