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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侨领潘南弘、周波起诉程洁诽谤获胜,法官判两人及华人服务社共获赔63万5千

记者吴景亮报导 新州高等法院2月1日发出的一项判决书表明,备受关注的流传在华人社区长达4年的匿名信事件,终于告一段落。

周波博士及潘南弘先生2018年7月入禀新州最高法院,起诉华人服务社高龄颐养院前院长程洁总共发了超过75封匿名信,诽谤和诋毁潘南弘先生,周波博士及华人服务社部分职员。

法官最后裁定,周波潘南弘起诉得值胜诉,被告程洁被裁定必须赔偿潘南弘28万5千澳元,赔偿华人服务社15万澳元,赔偿周博博士20万澳元,此案被告共需赔偿63万5千澳元,并需要支付所有堂费。

法庭判决书2月1日发出,被告允许有14天的上诉时间。14天之后如果不能提供新的证据翻案,则会由法庭再颁发判决书执行令。

据案情显示,自2016年11月以来,华人服务社遭受某些人士持续在社区中散发匿名信,诽谤该社高龄颐养院及创社主席兼现任义务执行董事潘南弘先生。其后,该社现任主席周波博士及部分职员也遭受诋毁。

即使是匿名信件,但明眼的人从内容、手法、笔迹、监控录像及其他间接证据,大致也可以推证写匿名信者的身份。

所以,该社董事局依据所收集到的证据,由周波博士及潘南弘先生于2018年7月入禀新州高等法院,起诉该社高龄颐养院前院长程洁女士。

此案的法庭听证会已经分别于2019年10月16日至18日,及11月1日共四天进行。负责审理此案的Rothman 法官宣布保留裁决判词,择日宣判。一直延到2021年2月1日,才公开宣判。

据法官判词表明,被告程洁女士的供词,前后多次出现不合及矛盾,很明显被告是在编故事,说谎话。故法庭有理由认为,被告没有诚信,是不可以相信的人。

而被告在匿名信中,假冒别人(陈玲医生)的签名,本身就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判词表示,从匿名信保留下来的信封,内容以及被告在澳洲邮局寄信时被录下来的录像等证据都表明,被告就是写匿名信的人。

本案的起诉人之一潘南弘先生向记者表示,程洁女士从2014年7月入职高龄颐养院担任院长一职,直到2016年6月辞职离开,期间因为管理不善发生了颐养院住客失踪事件,也并没有告知董事局。并涉嫌滥用公司信用卡和假冒签到上班等,被董事局先后发出2次警告信后,自动辞职。

之后,就出现了匿名信事件,估计是出于报复心态,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潘南弘先生坦言,法庭的最终判决,证明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法官的判词更表明,正义是不可战胜的,社会是弘扬公义的。

文章来源:华人服务社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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