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号

登录更多 下载App

法治新征程|“AI文生图”权属归谁?数据权益如何保护?高质量审判护航新质生产力

2025-03-05 22:20 阅读量:1.6万+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国在高新科技领域不断攻坚创新,为发展注入新动能、新优势。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并进入了司法领域。对此,人民法院依法积极稳妥审理相关案件,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一张“AI文生图”,引发著作权纠纷

《今日说法》记者采访到一起“AI文生图”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原告李昀锴是一名AI技术关注者,2023年,他发现自己用AI软件制作的一张图片被博主刘女士擅自使用了,还截去了署名水印,于是将刘女士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注意到了这起案件的特殊性。涉案图片与一般的绘画或摄影作品不同,是利用AI技术生成的,那么它是否符合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的定义,是本案需要厘清的第一个问题。

原告李昀锴认为,自己在使用AI软件进行绘画时,需要设置相关提示词、模型以及其他参数,并进行反复调试,最终才能得到想要的效果,因此AI软件只是制作工具,自己才是图片的主导者。但在被告刘女士看来,AI软件本身就足够强大,原告的投入微乎其微。

法官对李昀锴在图片生成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考察,认可了他在其中投入的智力因素,因此认定涉案图片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接下来,法院还需要确认的是,AI模型、AI模型研发者和原告李昀锴,到底谁才是涉案图片的作者。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也就是说,目前AI模型本身还无法成为著作权法上的作者。此外,由于李昀锴使用的AI绘图软件是开源软件,设计开发者在开源协议中已经注明,不对用户生成的内容主张任何权利。因此,法官也排除了AI模型的设计开发者是涉案图片作者的可能性。

基于在案证据,法院认定原告李昀锴是涉案AI图片的作者,享有著作权。2023年1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刘女士侵犯了原告李昀锴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该对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判决后,双方未提起上诉。
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纠纷案,首次从司法裁判的角度确认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具有作品属性,并入选2024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十个重大影响力事件。

200小时数据权益之争,

如何保护新型生产要素?

数据堂是一家从事人工智能领域数据服务的科技创新公司,他们曾花费近3年时间采集了6000多人的朗读语音,最终形成了一个1505小时的语音数据集。数据堂公司将这个语音数据集有偿授权给企业,单次授权许可费能达到36万余元。
可就在2021年的一天,数据堂公司偶然发现,这个语音数据集中一个200小时的数据子集,被挂在上海某公司的官网上供人免费下载。认为自身权益受损的数据堂公司将上海某公司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不过,由于当时对于数据权益的法律保护尚不完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数据堂公司也没有太大把握。

针对本案,被告上海某公司也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按照相关法律,原告所主张的数据权利不应当得到保护。此外,被告还认为,原告收集的涉案语音数据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收集行为是否合法,也需要明确。

就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我国对于数据保护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开始落地,其中一项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多地推行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方发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2023年7月,数据堂公司为涉案的语音数据集申请到一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并将证书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这份登记证书,成为了证明原告数据堂公司合法持有涉案语音数据集的初步证据。法官得知,在申请这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时,相关部门已经对涉案语音的获取途径等问题进行了审查。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数据规模大、内容全面、投资巨大、商业价值高,而且原告采用了相关的保密措施,因此可以适用商业秘密相关规定去予以保护。2023年12月底,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上海某公司侵权,应赔偿原告数据堂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以及维权支出23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他们在二审过程中补充提交了一个新证据,证明当初之所以能够获得涉案200小时的语音数据集,是因为数据堂公司主动开源分享过,因此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对此,数据堂公司表示,他们确实公开过涉案语音数据集,但在相关的开源协议中已注明,仅供非商业性目的使用。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虽然涉案的200小时数据集因数据堂公司主动公开而丧失了秘密性,但数据集本质上是一种竞争性权益,应该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2024年6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目前对于数据保护的法律条款并不完善,但是通过裁判,法官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在一定条件下,数据成为生产要素,具有商业价值,应当予以保护。本案也是第一次以裁判的方式,确认了数据权益登记证书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的证明力。

两会采访

 lianghuicaifang

记者冯硕:李庭长,今天这个案例我们关注的是两个第一案,的确这是一些很前沿的新问题,那您怎么看待司法在处理这些新问题当中的一些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剑:应该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就是将纸上的法条变成现实中的规则,这不仅是法律不断验证、丰富、发展的过程,也是现代化治理的过程。怎么判?法律可能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则,但是法官必须要回答。这就需要法官秉持法的精神和立法原意,也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的典型案例,树规则、明导向、稳预期,推动经济社会在规范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记者冯硕:发展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特别重要,那在过去的这一年,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都做了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剑这些年,人民法院主要从4个方面着手,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第一,加大创新保护力度。去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将近50万件,发布了涉科技创新、种业振兴等典型案例,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第二,完善创新保护规则。就在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首次就科创领域的审判全面系统地提出了98项工作举措。第三,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目前基本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部门为牵引,4个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30个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体系。第四,提升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选择到中国的法院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记者冯硕:在未来,人民法院如何用优质高效的司法保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剑下一阶段,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加大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强化司法裁判对创新活动的导向作用,依法承认和保护新类型的创新权益。第二,加强对科技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依法界定科技成果权的归属,保护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第三,加强对创新行为的司法保护,积极发挥行为保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制度效能,确保创新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更大的代价。第四,加强创新环境建设,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吸引更多的全球创新资源向中国来聚集。第五是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推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规范。

来源:《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保护新质生产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分享《法治新征程|“AI文生图”权属归谁?数据权益如何保护?高质量审判护航新质生产力》的全部内容,更多有关全球华人最新消息、新闻,请多多关注华人头条中国频道。您还可以下载我们的手机APP,每天个性化推荐你想要看的华人资讯!
免责申明

1、本站(网址:52hrtt.com)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等服务,用户保证对发布的内容享有著作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刊载的文章由平台用户所有权归属原作者,不代表同意原文章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3、因平台信息海量,无法杜绝所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烦请联系我们(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hrtt@52hrtt.com),以便及时删除。

举报收藏
评论 (0条)
您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点击此处进行登录。
登录后评论

下载华人头条

关于我们

© 2022 华人头条

服务热线 : 0591-83771172

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许可证号 闽ICP备10203582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536号

直播备案号 闽ILS备201708250005

举报热线:0591-83771172

举报邮箱:hrtt@52hrtt.com

免责声明

1、本站(网址:52hrtt.com)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等服务,用户保证对发布的内容享有著作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刊载的文章由平台用户所有权归属原作者,不代表同意原文章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3、因平台信息海量,无法杜绝所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烦请联系我们(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hrtt@52hrtt.com),以便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