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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 都将一追到底!

2024-06-26 11:59

华人号:看台海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消息发布后,迅速引发岛内舆论热议。在今天(26日)举行的国务院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密集回应相关话题。

凡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

都将一追到底!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此前大陆方面宣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及制裁措施后,台陆委会曾称“两岸互不隶属,制裁非法无效”。请问大陆此次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如何对台湾产生效力?
对此,发言人朱凤莲表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无可辩驳的法理事实,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具备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者是否会被追究刑责?国台办回应

有记者问,对于岛内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发言人朱凤莲表示,《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意见》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有记者问,对于大陆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台陆委会称对台湾没有约束力,台湾有专家也称,这是用“法律战”制造心理恐惧,无助两岸交流,这对于两岸交流没有帮助,对此有何评论?

发言人朱凤莲表示,台湾民众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惩治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需要指出的是,这份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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