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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者权益保障“一键拉满”!

2025-04-30 14:01 阅读量:6k+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

依法做实行政检察

让劳动者权益保障“一键拉满”

法护权益劳动光荣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作为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检察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解决劳动者的急难愁盼,不断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检察日报》通过讲述来自基层检察院的行政检察办案故事,传递法治保障的力度和温度,也为广大劳动者送上真挚的节日祝福。

托举打工人的“安居梦”

当公积金到账短信响起时,距离小欣(化名)等16名员工的首次投诉已过去800多天。这场漫长的维权活动,最终以企业主动履行、员工权益实现、机制创新完善的圆满结局收官。

“谢谢检察官来回奔波,我和同事们才能拿到公积金,离我们购置新房的目标又近了一步。”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了小欣发来的信息。内容虽短,却充满欣喜与感激。

员工离职

发现公司欠缴公积金

大学毕业后,小欣入职上海某销售公司,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然而,理想和现实常常差距很大。由于多种原因,她于2022年向该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此时,她发现公司从未给她缴纳过住房公积金。小欣为此多次催促公司补缴,却只换来敷衍与拖延。

小欣的遭遇,也是该公司其他15名员工正面临的困境。2022年,小欣等16人陆续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司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调查,对该销售公司作出《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补缴。

此后,该销售公司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也未履行补缴义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随即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股权等进行地毯式排查,结果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早已因其他案件被冻结,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时的小欣失业在家,母亲重病卧床。“本来我想着再上几年班,用公积金回老家买房。有的同事因为没有公积金都还不上房贷了。这笔钱如果依靠法律都追不回来,我们还能指望谁呢?”小欣回忆起当时的处境时,眼眶泛红。

转机出现在2024年4月。依托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的《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合作备忘录》,这起陷入执行僵局的案件被作为线索移送至闵行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调阅案件卷宗时发现,该销售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仍在经营,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消极应对处罚和执行。检察官认为,绝不能允许企业“装穷”,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释法促缴

14轮沟通打破执行僵局

承办检察官未止步于书面审查,而是穿梭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法院之间,从企业纳税记录中捕捉突破案件的蛛丝马迹。

检察机关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沟通。

在与销售公司代理人深入沟通,了解该公司经营情况后,承办检察官一面依托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的《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合作备忘录》,加强与该中心的沟通联系,协同开展争议化解工作;一面约谈企业代理人,有针对性地制定争议化解方案。

面对检察官的约谈,该公司代理人最初满是抵触:“现在生意不好做,能不能缓一缓?”检察官随即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骨干,并联合执行法官,用“政策+案例”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一直欠缴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公司招投标将受限、公司高管将被限制高消费;再看看身边同行,去年补缴后信用得到及时恢复,还拿到了银行贷款……”

针对该公司“员工人数多、补缴压力大”的顾虑,办案人员设计了一套“分段释法”的方案:先组织16名员工代表召开听证会,让他们现场陈述公积金对购房的重要性;再单独约谈公司负责人,展示税务报表中的利润数据,算清“信用账”与“法律账”,同时再次强调,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公司发展只会难上加难。

经过14轮线上线下沟通、1场公开听证和1次政策解读,执行僵局逐渐被打破。2024年底,销售公司主动支付了20余万元执行款,小欣等16名监督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重新“丰盈”。

延伸履职

从个案突破到机制创新

这起案件的意义,远不止于16名员工的权益兑现。

在承办检察官办公室,那份《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协作配合的合作备忘录》格外醒目——这是闵行区检察院充分借助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在地的区位优势,与该中心建立起的一项长效机制。该机制包含数据协同共享、案件沟通会商、线索相互移送等10项举措。

依托该机制,闵行区检察院联络部分基层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构建公积金权益保护“同心圆”。“以前部门间存在信息孤岛,现在每月互通一次企业信用数据,让类似‘假破产真逃债’的情况无处遁形。”承办检察官表示。

同时,闵行区检察院主动适应检察信息化发展趋势,探索建立公积金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模型,并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嵌入监督线索研判模型,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若发现涉及行政检察监督线索时,可“一键推送”,有效拓宽了行政检察监督线索的来源渠道。

据了解,2024年以来,闵行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积金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6件,强化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全流程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件,督促被执行人缴纳或退还公积金42万余元。

“检察机关要为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撑腰’,也要托举他们的‘安居梦想’。法律的温度,就藏在每一次对公平正义的坚守里。”承办检察官说。

农民工从“忧薪”到“安心”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加大执行力度,上个月收到被执行人陈某的一笔执行款,我们后续将持续跟进,确保案款尽快执行到位。”近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共同召开的行政检察与行政诉讼机制共建座谈会上,参会的执行法官说道。

时间回到2019年。老王及其工友作为木工,在陈某位于伍家岗区的某房产项目工地上务工。工程完工后,陈某支付了部分工资,后来便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由不再向老王等人支付剩余的6.4万元工资。因迟迟拿不到工钱,2021年1月,老王等人向人社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伍家岗区人社局立案调查后,向陈某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陈某即刻支付老王等5人的工资。

因陈某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未履行支付义务,2022年1月,伍家岗区人社局向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尚未履行的部分。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陈某与人社局、老王等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来,陈某未按期履行该协议,人社局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直到2024年3月,该案终因陈某账户资金不足,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陷入执行僵局,这也让老王等人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2024年6月,伍家岗区检察院与区政府、区法院联合签订《宜昌市伍家岗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试行)》,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检联席会议机制,旨在凝聚行政、司法合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

就在与区人社局召开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检联席会上,伍家岗区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情况,决定依托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参与该案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

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农民工、询问项目负责人、调取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卷宗及法院执行卷宗、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调取工程项目管理材料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核实。这期间,检察官了解到,陈某因投资失败,成为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本人对这起案件的强制执行裁定没有异议,也愿意支付欠薪,但目前已没有支付能力。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们讨回工资,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2024年7月,伍家岗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法院、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及人民监督员、农民工代表等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针对该案执行活动存在的未穷尽调查手段、未及时扣押财物,执行和解协议存在程序性瑕疵等问题进行了阐释,获得认可。

会后,伍家岗区检察院在调查确认陈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后,一方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其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法院依法全面审查执行案件,穷尽调查手段促进案件执行到位;另一方面与人社局积极沟通,建议人社局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执行活动中存在的瑕疵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大力度督促陈某履行支付义务。

考虑到老王等人的实际困难,伍家岗区检察院为老王等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在今年春节前夕,将救助金发放至老王及其工友手中。

日前,法院收到陈某的一笔6000元执行款,立即将钱转入人社局专用账户。看到了希望的老王等人,终于安心了。

工地挂上了

“权益保障联络点”牌子

陕西省勉县检察院检察官近日对一起农民工讨薪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进行回访时,农民工老赵正在新楼盘砌砖,安全帽下露出新贴的“讨薪维权联络卡”。老赵告诉检察官:“现在每月工资都能按时到账,联络卡上有检察官的电话,心里踏实多了。”

2020年初,勉县A实业公司与B建设公司签订某房地产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因对工程进度和质量不满,A公司拒绝支付约定的工程款,导致B公司无力支付赵某等7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3.7万元。赵某等人向勉县人社局投诉后,该局对B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B公司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然而,B公司既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在仅筹资支付了其中16人合计19.4万元的工资后,就再未履行支付义务。勉县人社局遂于2024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B公司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勉县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但B公司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4年10月,勉县法院按照与勉县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加强配合的意见》,邀请勉县检察院参与该案的争议化解工作。承办检察官经调阅该案行政执法和非诉执行卷宗、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及实地走访后查明,A公司曾在勉县住建局设置了300万元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勉县检察院立即将该线索反馈法院,并联合法院与县住建局沟通相关情况。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勉县住建局同意释放监管账户的部分资金。谁知,因A公司还有尚未了结的其他诉讼,资金刚被释放,就被异地法院冻结。等到勉县法院执行时,可释放的余额已不够支付剩余54名农民工的欠薪。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执行困局,2024年11月,勉县法、检两院协同召开座谈会。A公司与B公司的代表,勉县人社、住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到会发表了各自意见。承办检察官和法官通报了调查情况,并联合开展释法说理,推动A公司将监管账户内可释放的72万元资金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随后,勉县法院将72万元资金扣划至县人社局专用账户,该局立即向农民工进行了工资代发。同年11月29日,其余54名农民工也终于领到了首批工资,但仍有26名农民工因资金缺口未足额拿到欠薪。

此时已临近年关,勉县检察院在后续的跟踪督促中,启动了针对该案的应急预案,并会同法院、人社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的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督促案涉公司加大筹资力度。在府检法联动协调和督促下,A、B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并按照约定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

今年1月,B公司全额补发了剩余的22.3万元农民工工资,这场历时4年多的讨薪风波也终于在春节前平息。

案件办结后,该县的各大建筑工地外都挂上了“劳动者权益保障联络点”的牌子,这是勉县检察院设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对于一些重大线索也可以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与综治中心共同协调处理。农民工佩戴的安全帽下还贴上了“讨薪维权联络卡”,上面有检察官的联系方式。从此,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就可以第一时间获得帮助了。

来源:检察日报·政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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