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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一男子在公安局冒充警察被抓获

2025-04-16 23:23 阅读量:5.8万+

华人号:社会万象

中新网大连4月15日电 (记者 杨毅)记者15日从大连市公安局获悉,近日,一男子为在女朋友面前“有面儿”,在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出入境大队办事大厅内冒充警察被抓获。

图为冒充警察的男子。(监控视频截图)大连警方供图

今年3月25日15时,在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出入境大队办事大厅内,民警杨慧玲正在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一名男子突然凑了过来一边掏出“警察证”一边小声对杨慧玲说:“我是民警任某某,我女朋友来办证,能不能帮加个急……”

按照规定,办理加急证件有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即,可这位男子却“亮证”加急,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杨慧玲只匆匆一瞥,便发现证件的颜色与制式都存在异常,她表面上不动声色依旧继续为他办理业务,同时暗中安排同事核实男子的信息。

图为假警服。大连警方供图

果然,这位“警官”不仅证件是假,连名字都是假的。杨慧玲立即联系东港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行动,成功将该男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假警服等。

经侦查,这位“假警察”的真实姓名为任某准,是一名啤酒销售员,在网上购买了警官证、警服等假冒警用品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逐渐便开始以“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连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图为假证件。大连警方供图

经过进一步工作,办案民警发现了其实施多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目前,任某准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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