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5 15:32 阅读量:2.2万+
华人号:新闽清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响应闽清县委、县政府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维护闽清县生态环境安全,切实提升流域水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严查严打闽江干流、支流流域(含梅溪、芝溪、金砂溪等)及水库开展的非法电捕鱼行为,违者必罚!养护渔业资源,共护全县河道水库的水域生态,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
闽江水域禁渔公告
为何重拳严打“电鱼”行为?
揭秘“绝户捕捞”带来的生态危害!
电鱼是灭绝性的捕捞。电鱼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电鱼不分种类,不管大鱼、小鱼都被电死,水域内的鱼类不能恢复,造成鱼类资源的衰竭甚至灭绝,从而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环境的平衡。
电鱼也造成其它生物死亡,破坏生态平衡。现在电鱼设备在不断升级,输出电压甚至可达上千伏,除了严重危害到鱼类的繁殖,更会对生长在水中的小鱼小虾、贝壳螺蛳、微生物等生态环境以及微生物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同时被电击致死的、未能捞取的鱼类、虾类、贝类等生物尸体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水环境也会造成极大污染。
电鱼一两斤,后悔一辈子,影响几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摘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摘录)
第三十九条 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禁止使用鱼鹰、鱼簖、目鱼笼捕鱼和敲䑩作业。
禁止制造、维修、销售、随船携带、使用禁用的渔其以及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以罚款:
(一)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处五千至二万元的罚款;
......
(四)在内陆水域随船携带、使用禁用渔具或者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进行捕捞的,处二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
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业船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击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会给水域生态带来严重危害!
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守护好闽清人自己的母亲河
共绘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
“生态梅溪”画卷!
1、本站(网址:52hrtt.com)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等服务,用户保证对发布的内容享有著作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刊载的文章由平台用户所有权归属原作者,不代表同意原文章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3、因平台信息海量,无法杜绝所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烦请联系我们(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hrtt@52hrtt.com),以便及时删除。
© 2022 华人头条
服务热线 : 0591-83771172
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直播备案号 闽ILS备201708250005
举报热线:0591-83771172
举报邮箱:hrtt@52hrtt.com
1、本站(网址:52hrtt.com)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等服务,用户保证对发布的内容享有著作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刊载的文章由平台用户所有权归属原作者,不代表同意原文章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3、因平台信息海量,无法杜绝所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烦请联系我们(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hrtt@52hrtt.com),以便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