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8 11:30 阅读量:4.4万+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2024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结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2万余件,结案率达91.9%
他们这样破解“不专不会”问题
民事检察监督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民事一审案件大多发生在基层,而民事检察监督最薄弱的部位也在基层。当前,基层检察院一定程度上存在民事检察监督“不专不会”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湖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以专业化建设为基础,更加注重民事检察监督质与量的统一,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通过建机制、强基层、提能力,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得到有效提升。2024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结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2891件,结案率达91.9%。其中,办理的2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研发的3个民事检察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
三级联动
构建一体履职民事检察监督新格局
“我们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机关办案经验的基础上,提取类案监督核心要素,自主研发了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制定了办案工作指引。”湖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郭花告诉记者,此前,湘西州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当地住房公积金领域存在虚假诉讼行为,随即开展专项监督,并在该领域办理了一系列案件,监督成效明显。目前,湖南省检察院通过监督模型筛查到69条案件线索,已经交办相关检察院调查核实。
衡阳县检察院对湖南省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进行分析,全面排查存在缺乏诉辩对抗、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划扣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诉讼标的基本相近等明显异常情况,并将其列为重点案件进一步核查。同时,调取当事人银行流水,查明涉案资金流向,查实资金闭环,从而佐证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虚构贷款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事实。该院调取了涉案当事人银行流水数据3000余条,筛查发现许某是2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但却有6起案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转入其银行账户,据此锁定具有虚假诉讼嫌疑的重点案件线索6条。
2024年4月,衡阳县检察院对许某诉周某、龙某民间借贷纠纷等4起案件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7月,又对相关联的2起案件提请衡阳市检察院抗诉。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6起案件全部改判,5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为推动源头治理,衡阳市检察院还与当地法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
湖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李清介绍说,为破解基层检察院存在的民事检察监督“不专不会”问题,湖南省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民事司法需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推动构建起全省三级民事检察部门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新格局。湖南省检察院建立分地区与分类型相结合的指导机制,成立了虚假诉讼监督、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5个指导小组,并制定详细的办案工作指引,为基层检察院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提供“条目式”指导,以精准指导促进精准办案。各市州检察院重点做好深层次违法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对重大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办理。基层检察院则建立线索发现、管理机制,做好同级监督、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与此同时,湖南省检察院与湖南省高级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办理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相互通报及联系机制的意见》,在文书移送、定期通报、纠纷化解等方面加强协作,进一步规范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程序。邵阳、衡阳、永州等地检察机关与当地法院建立虚假诉讼惩治、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等协作机制,凝聚民事诉讼监督合力。
湖南省检察机关在长沙、衡阳、永州等5个试点检察院组建虚假诉讼办案团队,建立虚假诉讼线索层报备案和调度机制,2024年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35件,提出涉虚假诉讼的监督意见460件。同时,加强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民事案件坚持“一案三查”,通过线索移送、协同履职等方式,深挖彻查虚假诉讼犯罪及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等违法犯罪案件。祁阳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涉54套房产虚假诉讼案,推动2起虚假诉讼案件改判,多名涉案司法工作人员受到处理。
依托大数据赋能
强化类案分析促推系统治理
2023年1月,株洲市渌口区检察院在办理刘某诈骗案中发现,刘某在其父亲发生交通事故后通过虚构意外摔伤的方式,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多报销1万余元。该院调查了解到,辖区内外伤类医保支出流程中缺少全面信息核实和有效监督,遂通过“检察+审计”协作机制发现存在违法领取医保的情形。
案件办结后,该院在湖南省检察院指导下,从违规领取医保基金入手,研发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碰撞比对辖区内近5年3万余条涉医保基金数据,发现医保基金受损线索115条。随后,该院融合“四大检察”职能,同步梳理涉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线索,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针对法院在裁判此类案件中存在适用法律不当可能涉嫌损害医保基金的情形,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就此类线索提请的3起民事抗诉案件均获上级检察院支持,株洲市中级法院裁定提级再审。
“从医保这个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切口入手,打通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实施路径,让老百姓看病更有‘医’靠。”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专职总师单晓明参加株洲市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时,对检察机关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做法给予肯定。据了解,2024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运用该监督模型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部分被侵权人违法报销医疗费用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1686条,其中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25件。
“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通过大数据赋能,能够有效解决传统法律监督模式下监督线索发现难、来源渠道窄、获取不及时等问题,突破民事检察监督发展瓶颈。”湖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刘力新说,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依托民事数字检察监督平台,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监督线索收集、受理、研判、分类、督导、评查机制,自主研发的失信被执行人民事执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均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应用,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插上了“数智之翼”。
强化同级监督
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高
“‘一户一表’改造后,自来水公司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业主既不用为管道维修烦恼,也不用担心分摊高额水损和额外水费,现在能够明明白白缴费、安安心心用水了。”汉寿县某小区执行监督系列案是常德市检察机关依职权办理的一起对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活动开展检察监督案件。办案过程历时半年时间,检察机关在对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还积极推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让700余户业主用上了“明白水、放心水”。
湖南省检察机关聚焦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力求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4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23件,其中提出抗诉14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理后民事裁判案件改变率91.2%,持续推动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提升。长沙市检察院办理的某财政局申请执行监督案,就法院违法判决财政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出的抗诉意见被采纳,成功推动1265万元财政资金执行回转。
与此同时,湖南省检察机关注重发挥同级监督优势作用,以再审检察建议方式促进法院发挥内部审判监督机制作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数量占生效裁判监督意见总数的75.4%,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连续三年保持在75%左右,市、县检察院同级监督作用显著增强。
湖南省检察院聚焦执行领域存在的怠于执行、选择性执行、违规拆分执行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监督。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执行监督案件3523件,提出检察建议3327件,法院采纳3242件,采纳率97.4%。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民事执行监督案,精准监督纠正法院违法裁定减少抵债房屋、终结执行等问题和税务局不依法出具完税凭证的违法行为,帮助赵某63套房产顺利完成转移登记。
依法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湖南省检察机关全年办理监督案件2484件,对立案、管辖、调解、送达等审判各环节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391件,法院采纳2324件,采纳率97.2%。湖南省检察院以攸县检察院开展违法驳回起诉专项监督为基础,在全省范围内摸排驳回起诉类案件线索2780条,同时发布案件办理工作指引。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民事检察监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司法救济途径,寄托着人民群众更多期待、更高要求。”湖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王宇清说,湖南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增强新时代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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