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号

登录更多 下载App

“双模”风采录 | 心怀“国之大者” 护航金融发展

2025-02-26 14:14 阅读量:7k+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

编者按:

为更好发挥最近一批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推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风采录”栏目,全面展现模范法院、法官的亮点工作和闪光事迹,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供有益经验。敬请关注!

丁宇翔,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在法院工作的18年里,他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情怀、“如我在诉”的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承办了全国首例“被遗忘权”案,全国首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庞某诉东航、去哪儿网案”,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蓝石资产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引领性强、典型意义突出的疑难复杂案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24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获得全国模范法官,我感到无比荣幸,是时代造就了我,是组织培养了我。在法治中国建设和金融强国建设的洪流中,法官是责无旁贷的推动者。今后,我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要求,带领团队持续探索和优化金融群体性纠纷化解机制和要素化审理机制,让金融诉讼更加便捷,纠纷化解更加高效,让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体验更加具体可感。面对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中的挑战,我将积极通过裁判树立规则,为金融强国建设保驾护航。”

2025年2月5日早上6点半,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寒星未退、冷风吹拂,北京金融法院的门口准时出现了丁宇翔的身影。

“娇娇,你让他们几个法官把报上来的案例再重新梳理一下,特别是典型意义部分,要好好斟酌,千万不能大意。”刚到办公室,丁宇翔对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助理吴银娇说。

让丁宇翔如此重视的案例,是他所在审二庭即将发布的《北京金融法院证券纠纷审判白皮书》中的典型案例。2025年3月1日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五周年的日子,丁宇翔认为,作为地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金融专门法院,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发布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司法建议以及典型案例,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无疑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我们的裁判并不仅是要解决这个案件本身,更是对这个行业规范治理的规则建议。”办案过程中,丁宇翔经常这样提醒自己。为此,他深入思考多发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探寻纠纷发生的根源,既要实现个案公正高效审理,也要促进行业依法规范发展。

心怀大局 以司法裁判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丁宇翔认为,作为一名金融法官,必须有从全局审视一案,以一案助推全局的司法担当,尤其在审理那些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引领性强的首案、要案、难案时,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2024年5月8日,丁宇翔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大型企业集团四级并表子公司财务造假引发的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案。

法庭上,原告某商业银行诉称,2015年12月,发行人某大型企业集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过程中,因发行人四级并表子公司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影响发行人发行文件财务数据真实性,虚增利润总额10亿余元。票据到期后发行人未能依约兑付本息,且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某商业银行申报债权未能足额受偿,故起诉要求各被告连带赔偿其全部本息损失。各被告辩称,原告作为银行机构投资者,对自身的投资行为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且原告并非基于对案涉财务信息的信赖进行投资,不具备交易因果关系。

图为丁宇翔(后排中)在开庭过程中。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争辩,丁宇翔知道,此案的审理,不仅关系着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本案中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的准确认定,也将对统一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有着重大影响,关系着证券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丁宇翔迎难而上,带领合议庭成员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了仔细审查,并进行了多轮次的讨论研究。

丁宇翔发现,该案的特殊性在于,案涉的虚假陈述行为并非发行人自身直接的虚假陈述行为,而是发行人的四级并表子公司财务造假,包含该财务造假数据的财务报表逐级向上级公司合并最终至发行人并表项下,从而成为发行人财务数据的一部分。这样的行为造成的结果就是,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前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这就与一般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都是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下一级子公司实施虚假陈述行为有所不同。

在发行人的四级并表子公司实施虚假陈述的情况下,虚假陈述的实施主体与名义主体之间链条较长,要确定名义主体的责任,则必须有非常充分的正当性依据。

面对合议庭成员的困惑,丁宇翔提出,能否认定发行人的虚假陈述责任,必须首先确定,通过合并报表成为发行人财务报表一部分的涉假财务数据是否影响投资者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丁宇翔的意见为合议庭打开了思路。合议庭成员围绕四级并表子公司财务差错额在发行人营业收入占比、投资者因信赖其四级并表子公司已有营业收入和利润而投资发行人中期票据的充分性证据等专业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探讨,并最终认定四级并表子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不足以影响专业投资者对于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整体判断,不具有重大性,从而判定原告要求各债券服务机构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缺乏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要多少,赔多少?一刀切显然不是对金融健康长远有益的办法。通过一份判决,敦促发行方严格核查把关、中介方规范服务行为、投资方保持谨慎理性,让各方共同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共同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这是我作为一名法官为发展大局应当提供的司法保障。”丁宇翔说。

术到极致,几近于道。入职18年以来,丁宇翔累计审结案件2300余件,先后办理了多起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金融司法案件,妥善审结了北京金融法院“1号案”——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蓝石资产案”(以下简称“蓝石资产案”),国内迄今为止登记权利人数最多、案涉欺诈行为时间最长、法律关系最繁、被告数量最多、索赔金额最高的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引领性强、典型意义突出的疑难复杂案件,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丁法官审理的不少案件在行业内外都有非常大的影响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发展部主任周艳说,由丁宇翔担任审判长的“蓝石资产案”,判决案涉会计师事务所在案涉集团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明确从业者相关履职义务的同时,有力推动了行业的健康成长。

“如我在诉” 在金融审判中做实司法为民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丁宇翔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9年4月,张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健康险,此后连续三年,张某都按期交纳保费。2019年12月,张某被医院确诊为白血病。为了治病,张某辗转几家医院,花费近百万元,但一直未申请理赔。直到2022年2月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张某带病投保且未在公立医院就医为由拒赔。

该案二审到了丁宇翔手中。了解到张某急需理赔金救命时,丁宇翔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了开庭。

“法官,我这三年每年都有交保费,他们每年都收,为什么到最后不赔我?”法庭上,张某的眼神充满无助和绝望。

“张某在健康告知下方的询问框中勾选了‘全部为否’选项。而他在投保2021年度的保险时已经知悉自己生病,且并未如实告知我公司。另外,我们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提出了未在公立医院就诊则免除保险责任,但张某并未在公立医院就诊,故我司拒绝理赔。”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争辩道。

面对双方的争辩,丁宇翔明白,该案的焦点就在于张某是否履行了投保告知义务,以及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属于免赔理由。

在认真查阅案涉合同的签订情况及保险代理人李某协助投保人张某于2020年进行理赔的情况后,丁宇翔确信,保险公司代理人在签订案涉保险合同时已知晓被保险人系带病投保。

对于就诊医院的问题,丁宇翔认真比较了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份保险合同,发现在前两次的保险合同中并未明确“未在公立医院治疗”可以免除保险人的责任,只有2021年的保险合同中标明了“未在公立医院就诊则免除保险责任”,而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主保险名称均一致。也就是说,张某连续三年在该公司投保,在保险名称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第三年保险公司才新增该免责条款。而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制定者和受益者,并未举证证明其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

面对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丁宇翔认为,在保险名称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张某作为普通消费者难以预料到同一保险名称的保险免责范围会发生变化。为此,他从法理、学理、情理三个层面论证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对当事人是否产生约束力,并最终判定该保险公司向张某支付保险赔偿金45万余元。

“从与丁法官的接触和丁法官通俗易懂的判决书中,我们看得出来,丁法官能够感同身受到老百姓的心理,能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释法说理。丁法官展示出的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真真切切地让我们感受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张某的代理律师感叹道。

图为当事人给丁宇翔(右三)送锦旗。

案件审理之外,丁宇翔针对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发案量大、专业性强、审理周期长、涉及人数多、损失核算难等难题,带领团队打造“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让庭审时长平均缩短近50%,大大降低维权难度,成为中小投资者用过就夸的“诉讼法宝”;他还积极革新损失核算模型,推动研发“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让评估更加精准,也让“东方网力案”200余名当事人无一上诉;他带头创建的“双轨双平台”工作机制,已为12000多名投资者诉讼提供便利。

躬耕求索 以法治协同破解金融治理难题

性痴则其志凝,书痴则文必工。作为一个“天生的法律人”,丁宇翔在调研与实践中的身体力行,诠释了司法工匠的厚积与躬耕。

在审判事业中尽精微,尽卓越,致广大,是丁宇翔的本真还原,也是他的人生写照。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深钻的同时,丁宇翔深刻认识到,作为地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金融专门法院法官,必须坚持以协同破题,才能解决证券市场的多发难题。调入北京金融法院后的几个月内,他就集中发表《证券发行中介机构虚假陈述的责任分析——以因果关系和过错为视角》《证券虚假陈述前置程序取消的辐散效应及其处理》《新〈证券法〉之下投保机构股东代表诉讼的价值定位》等多篇论文,对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券审判的新趋势和新动向进行了探讨分析。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资本市场迎来新“国九条”。

在金融“强监管”下,上市公司如何才能退得出、退得稳?上市公司退市,再叠加证券欺诈,可能会引发资本市场的哪些不稳定因素?这些情况又会对金融审判造成怎样的冲击?

为解决这些问题,丁宇翔带领团队深入行业,深入企业开展多次协同调研,在全面梳理相关案件的基础上,提前研判相关风险,并最终形成《新“国九条”背景下,上市公司退市叠加证券欺诈可能引发的资本市场不稳定因素需要关注》调研文章,为护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了金融司法智慧。

图为丁宇翔(左一)带领团队研发多种工作机制。

预判市场风险,防范金融风险。丁宇翔紧紧围绕金融审判中发现的证券投资者索赔纠纷化解、资管产品管理人违反尽职调查义务的司法认定规则、证券司法中专业资源的运用和规范、证券发行中介机构虚假陈述的责任认定等前沿问题,走访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金融基础设施开展了一系列协同调研。在他的努力下,诸多司法裁判和监管执法标准顺利衔接,各方对金融市场规则的共识逐步形成,投资者胜诉权益能更快实现,金融司法的成本逐渐降低。

为至诚者,能致其极。丁宇翔说,自己的理想就是要做一名纯粹的人民法官,无愧于群众心目中法官的模样。他这样说,也这样做。为了维护百姓权益,他明辨笃行;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他全力以赴;为了护航金融发展,他上下求索。

坚守自己的信仰,绽放生命的光彩,做一名心怀“国之大者”的纯粹法官,这就是丁宇翔!

采访手记

唯有热爱,才能跨越山海

尽管每天都与丁宇翔打交道,但每次见面,都很难不被他的谦和与专注打动。丁宇翔办公室中堆满的案卷与法学书籍,无一不在诉说着他对金融审判事业的忠诚与热爱,而角落里几盆绿植在冬日阳光下舒展枝叶,仿佛也映衬着丁宇翔对生命的从容与热爱。

作为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2024年度法治人物,丁宇翔的职业生涯像一本厚重的法典,每一页都镌刻着对司法公正的坚守与对民生冷暖的关切。而他在金融审判中所展示出的专业与创新、温度与细节,也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什么才叫做“天生法律人”。

正如他在采访中所说:“总要有人做这样的事,我正好想到了,而且也特别感兴趣,所以我就做了,就这么简单。”

因为热爱,所以他才能始终保持“高能量”状态,因为热爱,所以他才能始终坚持深耕细作,不辞辛苦。

在丁宇翔身上,我看到的不仅是法与理的较量,更是一种以匠心守护公平、以热爱跨越生命沟壑的信仰力量。或许,正是无数个“丁宇翔”的细流奔涌,才汇成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浩荡山海。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分享《“双模”风采录 | 心怀“国之大者” 护航金融发展》的全部内容,更多有关江苏华人最新消息、新闻,请多多关注华人头条中国频道。您还可以下载我们的手机APP,每天个性化推荐你想要看的华人资讯!
免责申明

1、本站(网址:52hrtt.com)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等服务,用户保证对发布的内容享有著作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刊载的文章由平台用户所有权归属原作者,不代表同意原文章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3、因平台信息海量,无法杜绝所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烦请联系我们(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hrtt@52hrtt.com),以便及时删除。

举报收藏
评论 (0条)
您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点击此处进行登录。
登录后评论

下载华人头条

关于我们

© 2022 华人头条

服务热线 : 0591-83771172

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许可证号 闽ICP备10203582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536号

直播备案号 闽ILS备201708250005

举报热线:0591-83771172

举报邮箱:hrtt@52hrtt.com

免责声明

1、本站(网址:52hrtt.com)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等服务,用户保证对发布的内容享有著作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刊载的文章由平台用户所有权归属原作者,不代表同意原文章作者的观点和立场。
3、因平台信息海量,无法杜绝所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烦请联系我们(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hrtt@52hrtt.com),以便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