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告了,给我办手续,我要撤诉!”不久前,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告老罗“腾”地站起来,声音中带着几分愤怒与无奈。
“你看你,咋又急了?你先坐下咱们再唠唠,要是还不满意,我再给你办撤诉行吗?”丰台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彭宇赶紧起身安抚。
一般来说,原告提出撤诉,要么是因为矛盾纠纷已经解决,要么是原告自动放弃诉讼权利,无论哪种情况,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得撤诉的情形,法院应该予以准许。但彭宇为何“拦”这么一下?故事还要从矛盾本身说起。
老罗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脚踝受伤,在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前后耗时一年有余。老罗认为,自己迟迟没有恢复是因为医生在手术后给伤口换药时手法不当,过度挤压导致伤口难以愈合,因此他对医院的治疗极为不满。“我问医生多久能愈合,医生都说不清楚,他们就是有问题!”老罗愤愤不平,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了法院。
诉状中,老罗称其在北京租房居住,同时租了房子准备用于公司经营。但因脚伤迟迟没有痊愈,公司不能正常运行,导致他没有收入,但租房的支出却有增无减,病痛和经济压力让他感到艰难无比。因此,老罗除了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还主张了误工费、房租等损失。
医疗责任纠纷案件专业性极强,绝大多数案件都需要专业鉴定。根据老罗的申请,法院启动了鉴定程序,但因为情况疑难复杂超出机构鉴定能力,没有被机构受理。一边是老罗的维权心切,另一边是证据缺失,老罗愈发焦急和愤怒,耐心即将消耗殆尽。
“不能干等了!”彭宇深知医疗纠纷当事人的特殊性,他们本就因为伤痛就医,后又对医疗不满引发纠纷,法院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如果让他们感受到连最后的“稻草”也抓不住,他们往往容易作出极端行为,从而引发更大的矛盾。调解迫在眉睫。
“伤口不愈合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你看就连鉴定都鉴定不出来,所以很难说就是我们造成的。”第一次调解中,医院代理人表示。
“不是你们还能是谁?难道是我吗?”老罗一边反驳,一边拿出自己拍摄的伤口照片和与医生的微信沟通记录,反复陈述自己当时急于康复的心情,以及对医生不明确答复的不满。
彭宇正要进一步做工作,失去耐心的老罗突然就站起来了:“不告了,法官,撤诉办什么手续,我要撤诉,我要去找医生!”
“去找医生?”彭宇心里“咯噔”一下,脑海里闪出新闻上那些伤医事件。
“你申请撤诉是对我们法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吗?现在进行的调解基于自愿合法的原则,如果你不愿意调解,我们可以再次启动鉴定程序,你的案子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彭宇没提出自己的疑问,而是询问老罗是否是对法院工作不满,并作了表态。
老罗很意外,他愣了好大一会儿才缓缓坐下,把已经收好的诉讼材料重新拿了出来,情绪也逐渐平复下来:“法官,我对法院没意见,就是要求案件公开审理,让人们都来评评理,看看是不是我老罗胡搅蛮缠!”这个诉求合理合法,彭宇当即就应下了,算是“留住了”这个当事人,也暂时“压下了”他的怒火。
根据老罗的申请,鉴定工作再次启动。然而,第二轮、第三轮同样都没有鉴定机构应询出具鉴定意见。“事已至此,这庭硬着头皮也得开啊!”面对未知的庭审,彭宇不免有些许担忧。
果然,庭审中,当彭宇再次询问双方关于调解的意愿时,双方均坚持原有诉求和意见,并且言辞激烈,互不相让,气氛再次变得剑拔弩张。
彭宇判断,这样的对峙只会让矛盾进一步激化,于是他果断制止了老罗的过激语言。在完成法庭调查后,他宣布休庭,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最后一次试图打破这个僵局。
“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者需要对医方诊疗行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目前没有鉴定意见,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你的全部诉讼请求,选择诉讼存在风险,另外时间成本也需要考虑。”
经过三次无果的鉴定,基于对彭宇的信任,老罗终于认识到,法院已经穷尽了所有手段,并感受到法官的认真负责和良苦用心。沉思片刻后,他抬起头对彭宇说:“法官,我看你是在真心帮我,我也想尽快拿到赔偿,我同意降低赔偿数额。”
老罗的退步让医院代理人也有所触动。“法官,之前我们就同意赔偿,但是金额一直谈不拢,这个案子法院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也愿意配合,希望能够尽快化解纠纷。”
终于,在最后一次的庭审中,在彭宇的主持和见证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退一步,海阔天空;各退一步,案结事了。
这时,放松下来的彭宇最终也没问老罗当初撤诉去找医生是要干什么,他拍了拍老罗的肩膀安慰道:“人这一辈子谁都难免遇到坡坡坎坎,还是要理性处理啊!现在脚伤也好了,官司也了结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希望你的生意越做越大!生意兴隆!”
听着法官的话,老罗郑重地在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一刻,法庭是安静的,走出纠纷困扰的老罗内心也是平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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