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审判业务专家谈《〈现场〉对话大法官》第二季
《〈现场〉对话大法官》第二季以“公正司法 定分止争”为主题,通过纪实拍摄“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厨师拌黄瓜被诉违反竞业限制纠纷案”“民间彩礼纠纷案”“涠洲岛旅游纠纷案”“东兴医美纠纷案”、“土地尾款纠纷案”“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深水航道海事纠纷案”“知名房企破产清算案”等真实案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方燕、陈达、黄花春等做客演播室访谈,展现社会发展中的矛盾纠纷,透视人民法院的司法智慧和为民情怀。节目播出后,引发广大群体热议。
上海市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顾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肩负着护航国家重大金融战略的使命,上海金融法院的法官更要有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和担当。
正如《〈现场〉对话大法官》第二季里提到的,证券纠纷具有涉众性、类型化、跨域广的特点。司法实践中发现,传统“一案一审”模式难以适应投资者维权新需求,必须加快审判机制创新。我们率先创设了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以此为基础,引导平行案件当事人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集约审理缩短诉讼周期,最快一周,平均不到18天即可获得赔偿。又如,我们在审判实践中落实落细代表人诉讼机制,通过加强与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机制等协调,终局化解纠纷。此外,上海市金融法院打造了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能够在线自动审查适合投资者、自主推选代表人等,上线一年访问量即超过10万次,受到广大投资者的欢迎。
当前,中国特色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许多创新机制、典型案件受到国内外金融法律界的肯定。我们金融法官将继续立足实践需求,推动审判机制现代化,提升金融审判质效,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全国模范法官
乔蓓华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着“案件总量大”和“定分止争难”两大突出困难挑战,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需要解决的新课题。
《〈现场〉对话大法官》第二季里的几个案例都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为做实公正司法、定分止争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既令人深受感动,又令人倍受鼓舞,大法官们的阐释也我们明确了下一步的方向。从立案工作实际出发,我们更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要坚持“如我在诉”意识,不断加大上海法院数字法院“数助便民”场景建设,升级完善“案沪通”平台功能,积极推广“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要坚持源头预防理念,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联手党委社会工作部全面推广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持多元共治理念,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治理效能,推动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多元化解方式得以解决。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上海审判业务专家
郑天衣
看完节目,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主题词是“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身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重大任务,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最大限度释放司法服务效能,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立审执破”全周期,进一步优化企业诉讼服务便利度、提升企业感受,进一步健全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多元化解机制、护航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升级涉企案件执行快速专项通道、兑现企业胜诉权益,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司法保护机制、促进企业“涅槃重生”。通过创新推出各项积极举措,努力为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提供精准滴灌式服务,在司法护航上海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副庭长,全国模范法官
王国侠
作为一名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我一直在思考如何立足中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而发挥典型司法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现场〉对话大法官》第二季以鲜活的案例展现了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关切。近两年,我所在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编发了《司法服务保障基层治理案例手册》系列书籍,下发全市6000余个村居,成为基层组织解纷“教科书”。
典型案例的辐射圈可以很广。法官的数量是有限的,但法院可以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通过发挥典型司法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赋能基层治理主体,做实“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比如,我院与辖区社区治理学院合作,创新“案例+课堂”的培训方式,以需求为导向,将我院终审的典型案例转化为实训课程,培训人民调解员、村居干部等9000余人次,这些受训主体成为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的重要力量。
从个案的公正裁判到对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从对个体权益的保护到对社会风尚的引领,典型司法案例背后折射的不仅是司法智慧,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多元场景下的生动实践。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挖掘典型司法案例的“富矿”,在“抓前端、治未病”中答好促进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司法答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全国模范法官
白云
作为一名家事审判法官,我深切感受到节目中体现的司法温度与智慧。比如,节目中提到的杨某与秦某的彩礼纠纷案例颇具典型性:双方未登记结婚却按习俗摆酒、给付彩礼,后因矛盾分手引发争议。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42条及涉彩礼司法解释,明确6.8万元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判决返还;而缺乏证据的2.3万元诉求未获支持,体现了法律对事实严谨性的要求。
其实,这类案件在基层审判中并不鲜见,折射出彩礼从“礼”到“债”的异化趋势,加剧了家庭矛盾与社会焦虑。实践中,高额彩礼常伴随举证难题。许多当事人仅凭口头约定或现金交付,缺乏书面凭证,导致维权困难。
对此,我们严格适用司法解释,区分彩礼与恋爱期间日常赠与,对借婚姻敛财行为坚决否定;强化调解职能,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固定证据、理性化解矛盾;下沉基层普法,通过巡回审判、案例宣讲等方式,倡导“重情轻财”的婚恋观,传递“婚姻非交易”的法治信号,提升民众的契约意识和证据留存能力。
司法裁判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工具,更是价值引领的载体。我们将坚持以案例为镜,让法治温度融化“天价彩礼”的坚冰,守护婚姻应有的纯粹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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