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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晴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国际研讨会综述

2025-01-06 21:39 阅读量:4.5万+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24-2025年合作计划,2024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福建厦门共同举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国际研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桑爱玲出席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全国16个省市区的部分高级法院和中基层法院法官,专家学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以及来自泰国、挪威、菲律宾的法官和驻华使节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会议,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防止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人民法院在网络保护中的角色定位”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

与会嘉宾一致认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触网”年龄越来越低。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甚至被诱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以及遭受网络侵害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各方携手给孩子们搭建一方清朗网络空间,任务艰巨,刻不容缓。与会嘉宾分别从中外立法和司法实践角度分享各国有益探索,探讨交流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取得了丰硕成果,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四巡回法庭庭长贺小荣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四巡回法庭庭长贺小荣在研讨会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国家的长远发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交流互鉴,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国际机制的研究和构建,共同为未成年人打造安全、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让互联网更好造福未成年人、造福社会、造福世界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中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探索未成年人审判专门机构建设,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改革,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中国法院愿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各国法院同仁一道,更好地促进全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桑爱玲致辞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桑爱玲对中国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表示祝贺,并表示互联网和数字世界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学习、获取信息、社交以及发挥创造力的机会,也带来了诸多风险。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各方面群策群力,联合国儿基会将致力于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进一步协力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事业。

议题一:预防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

互联网在给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风险和诱惑。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合作。与会的五位中外发言人围绕海内外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审判理念和实践,就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发挥裁判指引作用、推动司法延伸保护等方面分享了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五位发言人一致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能“孤立”地进行,在强调以司法手段预防和制止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的同时,仍需深化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主持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洛云

1.以良法善治为未成年人撑起网络晴空

发言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蔡金芳

根据相关调研,当今未成年人“触网”年龄越来越低,触网载体的多样化、不良信息的诱导性、未成年人的易受影响性,给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带来全新挑战。中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一直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保护理念,积极治理并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等多项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对于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依法惩治,同时中国法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平台监管,促推行业自律与他律落实。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重点分析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存在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情形,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治理。

2.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 

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发言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巧娟

保护未成年人是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福建省法院根据从案件审判中总结出的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特点,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新机制新方法。建立协作机制,依托“福蕾行动计划”,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构建专业化审判队伍,三级法院全部设立少年审判专业机构。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等,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超2000份。以案件办理促推治理,开展网络犯罪法治宣传,为未成年人享有绿色、文明、安全的网络空间保驾护航。

3.打造“首互未来”工作品牌 

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防线

发言人: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赵瑞罡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是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任务。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年挂牌全国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推出“首互未来”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品牌。强化系统思维,坚持综合保护,先后审理了“未成年人开设网店案”“未成年人造黄谣案”“未成年粉丝实施网暴案”“平台封禁恋童账号案”等案件,充分关注案件反映出的“六大保护”深层次问题,发挥裁判指引作用,推动事后救济保护向事中、事前预防治理转变,努力构筑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

4.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挪威的做法

发言人:挪威奥斯陆地区法院法官 莉娜·斯克约尔德·拉福斯

挪威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为指导,保护青少年安全上网,并为他们的未来打造负责任的数字环境。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为青少年提供必要的知识、培养正确的态度。根据挪威法律,无论犯罪者是否年满15岁,警察有义务调查所有涉及儿童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挪威警察网络巡逻队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网络犯罪,通过监控易发生非法活动的平台、识别可疑行为,有效保护了许多受害青少年的安全。挪威的青少年司法体系通过恢复性司法和调解冲突帮助青少年认识到其行为的后果,同时为弥补伤害提供机会。

5.预防儿童网络犯罪:泰国的做法

发言人:泰国大理院院长办公室法官 纳帕尔莫卡·哈瓦农德·萨旺昌

泰国关注到互联网时代儿童广泛使用社交媒体的情况,发现儿童更容易在网络上实施违法行为,2023年泰国新修订的《儿童保护法》增加了不良行为风险儿童由社工介入的福祉保护计划,体现了泰国以预防为主的立法趋势。2020年泰国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判决确立了“性侵犯不需要身体接触”的裁判规则,泰国刑法修正案草案也相应增加了“对儿童猥亵行为包含网络行为”等内容。泰国司法机关注重事后监督,为每个未成年人犯罪者量身定做矫正计划,并增加社交媒体使用者应对能力的项目。2024年,泰国法院还创新地在刑事法院设立了审理网络犯罪的部门,开放网申保护令,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议题二:防止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

随着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程度的提升,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持续增长,防止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是全球性的问题。与会的五位中外发言人根据所在国家和城市的具体情况,介绍各自的经验做法,提出搭建完善的法律框架、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作用、注重提升学校及家庭保护意识、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等建议。

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保护处处长 朵拉

1.儿童网络保护的挑战、机遇和干预措施

发言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亚太区域办公室儿童权利专家 卢西奥·萨兰德里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注儿童网络保护的重要性,针对当前儿童网络保护遇到的挑战、面临的机遇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儿童在网络使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有害信息、遭受网络欺凌或被侵犯隐私,但同时网络对于社交连结、儿童参与社会生活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可从教育与意识培养、家长控制与监督、立法与政策、技术策略、多维度支持服务及司法系统等全方面进行干预,为儿童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2.菲律宾对网络儿童虐待问题的应对

发言人:菲律宾地区法院41审判庭(家庭审判)庭长 费尔南德·阿贝拉·卡斯特罗

菲律宾法院在处理网络儿童虐待问题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深入挖掘,先梳理介绍应对网络儿童虐待的法律框架,点出执法中遇到的挑战,提出从加强法律持续审查更新、改进培训计划、加强国际合作三个角度进行改进,以数字监控、提升父母的网络安全意识、通过研讨会赋能家庭、争取社区参与和资源支持、增加项目的资金投入、为教育工作者提供培训等手段开展预防工作,同时注重提升警方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利用国际合作合力共治。

3.聚焦未成年人网络被害 数字赋能助推网络保护

发言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罗莹

山东省法院根据近年来未成年人的网络被害案件频发、形式多元,相关案件集中于网络侵财、网络性侵、网络欺凌、网络拐卖等类型的情况,总结未成年人网络被害案件呈现出的显著特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出坚持依法严惩以打击促保护,持续加强推动网络监管以技术促保护,强化教育宣传以认知促保护,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行业管理、善用司法建议、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帮扶帮教等完善支持体系以合力促保护,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涉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发言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杜燕萍

河南省法院以防治涉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切入点,总结案件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从延伸刑事审判做好特殊预防、制发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加强通报会商凝聚防治合力、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法治基础四个方面开展防治工作,综合考虑网络社会客观生存环境及犯罪产生原因,建议优化技术手段完善未成年人用网模式、加强教育监管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理顺管理体系形成网络空间治理合力、强化国家合作斩断跨境网络犯罪链条,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5.聚力成剑 护苗无界

发言人: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 邓毅君

广州互联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积极采取建立诉前调处、司法建议反馈、心理疏导服务、普法常态化等工作机制,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模式,推动构建社会协同治理新格局;将法治教育“引进来”和普法宣传“走出去”结合,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司法建议推动互联网平台治理与社会共治。广州互联网法院将持续创新履职,坚持全方位视角,融合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共同发力,共同构建起坚固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屏障。

议题三:人民法院在网络保护中的角色定位

人民法院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职责。数字化时代,如何找准人民法院在网络保护中的角色定位,是各国法院面临的共同课题。中方代表回顾总结了四十年来中国法院少年审判的精彩实践,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外方代表分享的快速判决、人身保护令等诸多举措,与中国法院的司法实践有异曲同工之处。与会发言人一致认为,人民法院应主动适应网络空间变化的特点,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构建儿童友好型司法、强化未成年人的保护、履行司法责任。

主持人: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嵘

1.司法系统在儿童网络保护中的作用

——确保及时且因材施法的司法实践

发言人:挪威奥斯陆地区法院法官 奥萨·耶斯达尔·贝赫

挪威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做法,主要聚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及时司法判决,通过设立未成年案件快审庭、简化公检法协作流程、恢复性司法程序、矫正预防再犯等措施,大幅减少涉案双方面临的延迟判决情况。挪威司法系统针对未成年犯罪者出台包含针对性矫正方案的“未成年监管处罚”和“未成年量刑处罚”,以及社区服务劳动,既要保护儿童权益,也要帮助未成年犯罪者积极向善,实现问责与矫正的平衡。数字时代下,我们要携手营造更安全的网络环境,应对风险并承担责任,保护全世界儿童的权益。

2.强化综合履职 共筑网络晴空

发言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戎

上海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义务,全面做好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工作。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用网。审结全国首例防沉迷行为禁令案,发布《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研发“防治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等多个数字法院应用场景,推出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的“定制化”网络保护课程、青少年专属的“AI法律交互学习区”等,为推动全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上海方案。

3.发挥三重职能 

做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发言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毕晓红

人民法院是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守护者、网络权益的维护者、网络保护的推动者。江苏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从严惩处网络有害信息关联犯罪,依法惩治未成年人涉网犯罪,审结全国首例利用网络隔空猥亵儿童案,为惩治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典型范例。加强未成年人网络隐私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规范上网,审结全国首例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规范上网的共识。强化教育指导,发挥司法建议功能,做实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家校、网络服务提供者乃至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合力。

4.以高质量司法

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

发言人: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柯敏杰

杭州互联网法院妥善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案件,审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案”“涉某短视频App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陈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等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规则创立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案件,以裁判引领互联网空间治理行业规则。探索创新“家校政社”合作模式,凝聚法院、学校、社区三方合力共同推动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为智能交互陪伴应用程序“E程童伴”工程提供内容支持和司法保证。推出青少年“网络观”课堂子平台,发布《青少年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等,引导青少年养成健康用网习惯,以高质量的司法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

5.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

责任、作为与担当

发言人: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 姚建龙

2024年是我国实现全功能接入互联网的30周年。互联网已发展成为未成年人除家庭、学校、社会之外的“第四空间”。人民法院立足司法保护职能,确保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司法中贯彻实现。1984年,上海长宁法院成立首个少年合议庭,有力践行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40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通过改革建立少年司法体制,构建儿童友好型司法,适应网络空间特点,依法准确适用法律,履行司法保护责任,诠释了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角色定位。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做总结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研讨会闭幕式发表致辞指出,中国法院把加强网络保护作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以“加强网络空间建设,健全网络生态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为目标,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与会外国专家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启示。本次研讨会深化了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认识,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理念,厘清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路径,凝聚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共识。感谢大家对本次研讨会成功举办给予的大力支持,期待未来继续携手,共创更多美好。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保护处处长朵拉做总结致辞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保护处处长朵拉在闭幕式发表致辞指出,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时刻发生着新的变化,对这一问题的持续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研讨会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彰显了合作的重要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讲授传播中国的做法,同时也将世界的做法带给中国,提供双赢的问题解决方案,给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数字环境。

研讨会与会嘉宾合影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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